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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内相关理财合同及协议的签署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且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3191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理财本金:人民币5,000万

  4、理财期限: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6月10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3.76%

  6、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购买上述理财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在选择具体理财产品时,充分平衡风险与收益,合理搭配投资品种和期限;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对低风险委托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5,000万元(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

  五、备查文件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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