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
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药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2、本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同方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朝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3044655Y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08日
营业期限:2015年11月13日至2035年11月12日
住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西康路23号(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含抗肿瘤药)、凝胶剂、乳膏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贴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5日);销售钝顶螺旋藻片;制造、销售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器械、消毒用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化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该企业于2015年11月13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生产化妆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同方药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与公司有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将就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研发、委托生产、股权、共同拓展境内外医药市场等方式。
本协议双方根据具体业务合作事项的特点和要求,授权相关部门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及内容就具体的业务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洽谈,并相应签订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建立合作工作小组,加强信息沟通,积极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协商和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同方药业是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大健康产业板块中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母公司为香港主板上市公司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01312)。目前同方药业旗下拥有9家控股子公司,形成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全产业链的发展布局;构建了化学药、原料药、生物制药、中成药、实验动物及藏药等差异化的产品体系。
公司与同方药业基于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有利于加快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提升公司医药制造产能的综合利用率,提高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
2、目前,双方并未对具体合作内容达成正式协议,暂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的推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同方药业与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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