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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60,33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388%;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12,199,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5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8,13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邱光和、邱坚强、周平凡、徐波、邵飞春、陈新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

  邱光和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22,7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邱光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18,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919%。

  邱坚强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2,1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邱坚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498,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505%。

  周平凡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2,1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周平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498,3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505%。

  徐波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83,5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徐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79,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44%。

  邵飞春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63,0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邵飞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59,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31%。

  陈新生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56,1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陈新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52,2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92%。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余玉苗、朱伟明、郑培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余玉苗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99,3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余玉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95,5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8463%。

  朱伟明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73,468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朱伟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69,6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941%。

  郑培敏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365,7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郑培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661,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801%。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姜捷、蒋成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姜捷先生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4,997,754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姜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293,8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387%。

  蒋成乐女士的累积投票结果:同意1,855,209,041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蒋成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505,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643%。

  上述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兴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367,5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28%;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72%。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022,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42%;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3%;弃权5,180,3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85%。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022,9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42%;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3%;弃权5,180,3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85%。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55,367,5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28%;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7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4,663,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837%;反对0股;弃权4,971,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163%。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黄栩律师、韩陆征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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