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拟自2018年7月1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4,100,000 股、不超过12,320,000股(含2018年7月18日已增持股份);2019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柴琇女士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7月17日;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柴琇女士将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再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月17日。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2018年7月18日首次增持之日至2020年1月17日止,柴琇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票4,103,6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截至本公告日,柴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6,103,6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9%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柴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0股,占增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17.54%。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柴琇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103,6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柴琇女士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提升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增持数量不少于4,100,000 股、不超过12,320,000 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经延期后的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7月18日起的6个月内,即于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增持。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柴琇女士于2018年7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51,600股,同时柴琇女士拟自2018年7月18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少于4,100,000 股、不超过12,320,000股(含2018年7月18日已增持股份)。
2、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截至2018年7月26日收盘,柴琇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294,631股。
3、2019年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自2018年7月18日起,柴琇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663,631 股。同时将原定增持计划的实施期延长6个月,即增持计划的期限延长至2019年7月17日。
4、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柴琇女士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柴琇女士拟将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期再次延长,即本次增持计划再延期6个月,即于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实施。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接到柴琇女士的告知函,其于2020 年1月13日至1月17日期间,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1,440,001股。
截至本公告日,柴琇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票4,103,6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已超过增持计划设定的增持股份数下限,此前披露的增持计划已履行完毕。截至本公告日,柴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6,103,63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59%。
四、其他说明
1、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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