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的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或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投资项目。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结存金额,在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有序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有序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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