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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凤阳宏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寿县新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聚日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585.08万元。上述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入公司2019年度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2,585.08万元。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实际情况。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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