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奥赛康 公告编号:2020-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2日,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赛康”)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宣泰”)签署了《关于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独家代理销售事宜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独家代理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近日,江苏奥赛康及其子公司西藏嘉信景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景天”)与上海宣泰签订了正式协议。现将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6日,江苏奥赛康、嘉信景天与上海宣泰签署了《泊沙康唑肠溶片(100 mg)独家销售和推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海宣泰将拥有的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规格:100mg/片,以下简称“协议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的区域,以下简称“代理区域”)的独家推广权授权江苏奥赛康,将独家销售权授权嘉信景天。
江苏奥赛康、嘉信景天与上海宣泰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产品名称:泊沙康唑肠溶片
(二)产品规格:100mg/片
(三)产品获批适应症:用于预防侵袭性曲霉和念珠菌感染,适用于因免疫系统严重受损的患者,免疫系统严重受损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 (HSCT) 接受者患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GVHD) 或恶性血液病患者因化疗而导致长期的中性粒细胞减少。
(四)合作主要内容:
1、乙方为合作产品在授权区域的独家推广方。乙方负责合作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市场推广与商业化。
2、丙方为合作产品在授权区域的独家销售方。丙方负责合作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销售。
3、甲方向丙方或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商业公司供货。丙方指定的第三方商业公司是指甲方和丙方共同认可的下游采购商。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合作产品的销售推广,推广费用定期结算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5、费用
授权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00)。支付节点如下:
(1)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壹佰万元整(¥21,000,000.00)。
(2)合作产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发票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14,000,000.00)。
保证金:
合作产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且在第一批产品完成验收后的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作为保证金。待本协议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泊沙康唑肠溶片被列入国家发布的《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建议清单》,作为新一代三唑类抗真菌药,泊沙康唑肠溶片用于预防侵袭性曲霉和念珠菌感染,适用于因免疫系统严重受损的患者,免疫系统严重受损包括造血干细胞移植 (HSCT) 接受者患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 (GVHD) 或恶性血液病患者因化疗而导致长期的中性粒细胞减少。随着癌症化疗、移植、HIV/AIDS感染以及糖尿病等高风险患者数量的不断增多,侵袭性真菌感染(IFIs)的总发病率不断攀升,一旦被感染,死亡率高达60%以上,泊沙康唑用于侵袭性真菌感染的预防具有区别于其它药物的治疗优势。与口服混悬液相比,肠溶片能够进一步提高口服生物利用度,使抗真菌效果更好得以发挥,服用也更加便捷,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上海宣泰的泊沙康唑肠溶片已于2019年8月21号获得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ANDA(仿制药申请)批准,在美国上市销售。并且于2019年2月19日在国内报产,2019年9月16日进入优先审评名单,是国内独家完成生物等效性实验,首家申报生产的泊沙康唑肠溶片,预计2020年能够顺利上市。
江苏奥赛康研发的泊沙康唑注射液预计将于2020年国内首家上市,注射用多粘菌素E甲磺酸钠、注射用达托霉素、注射用伏立康唑等产品已经提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报产等待审批,泊沙康唑肠溶片的上市将配合公司的产品布局,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耐药菌感染领域的地位,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对方形成依赖。
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协议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在合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亦可能存在进度、金额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苏奥赛康、嘉信景天与上海宣泰签订的《泊沙康唑肠溶片(100 mg)独家销售和推广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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