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60 债券简称:中装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完成购买日期延长至2020年8月1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购买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鉴于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以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因此预计在约定的股票购买期内无法完成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现为达成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整有效推进和实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延长购买期至2020年8月18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购买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鉴于相关融资政策发生变化,以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成立,因此公司预计在约定的股票购买期内无法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公司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就是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齐心协力将企业做大做强。公司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已在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至2020年8月18日。
三、律师的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延期购买的主体资格,《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延期购买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购买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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