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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民生银行FGDA19773L产品、民生银行FGDA19781L

  产品、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民生银行FGDA19867L产品、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187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2019

  年11月27日至2020年2月26日、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3月17日、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4月16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民生银行FGDA19773L产品

  (1)产品名称(代码):FGDA19773L

  (2)受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委托资金:5,000万元

  (4)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期限: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

  (5)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4.26%

  (6)费用:托管费率0.02%;管理服务费率0.01%

  (7)质押条款:无

  2、民生银行FGDA19781L产品

  (1)产品名称(代码):FGDA19781L

  (2)受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委托资金:5,000万元

  (4)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期限: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2月26日

  (5)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4.33%

  (6)费用:托管费率0.02%;管理服务费率0.01%

  (7)质押条款:无

  3、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代码):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

  (2)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结构性存款本金:2,000万元

  (4)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5)挂钩标的:USD-3MLibor

  (6)成立日:2019年12月17日

  (7)到期日:2020年3月17日

  (8)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1天

  (9)客户年化收益=1.00%+2.85%*n/N,(0.40%-3.20%),其中n为挂钩标的落在0.40%-3.20%区间的天数,N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USD3M-LIBOR按当个伦敦工作日水平确定。对于非伦敦工作日,USD3M-LIBOR按其上一个伦敦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5个伦敦工作日的USD3M-LIBOR水平作为到期日前剩余天数的USD3M-LIBOR水平。

  (10)费用:交易费用指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的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属于结构性存款资产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交易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从结构性存款资产中列支,按相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1)质押条款:无

  4、民生银行FGDA19867L产品

  (1)产品名称(代码):FGDA19867L

  (2)受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委托资金:2,000万元

  (4)综合财富管理服务期限: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

  (5)财富管理服务基准收益率:4.34%

  (6)费用:托管费率0.02%;管理服务费率0.01%

  (7)质押条款:无

  5、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187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3187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3)认购金额:10,000万元

  (4)收益起计日:2020年1月16日

  (5)到期日:2020年4月16日

  (6)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收益计算天数:91天

  (8)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

  (9)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4月9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

  (10)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70%;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10%;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0%。

  (11)质押条款:依据中信银行相关产品质押管理办法执行。

  (12)费用: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民生银行FGDA19773L、FGDA19781L、FGDA19867L产品的财富管理范围为货币基金、同业存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民生银行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USD-3MLibor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187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银行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较低风险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600016、601998,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上述两家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2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2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上述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授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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