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 证券简称:宁波水表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9万股,每股发行价1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6.67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3,750.4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88.7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6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经审查,公司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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