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发行人”)于2020年1月17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艾可蓝”股票2,000万股。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11,608,808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22,205,309,000股,配号总数为244,410,618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24441061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3659011%,有效申购倍数为6,110.26545倍。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0年1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0年1月2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中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安排,并于2020年1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20.28元/股。
2、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月21日(T+2日)公告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20年1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发行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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