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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下转D28版)

  (湖南省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特别提示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9,984,98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8.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水平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本次发行价格13.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2.46倍,高于2020年1月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1.94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所在智慧公用事业行业是一个竞争较为激烈的高科技行业,下游细分行业的竞争情况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需求皆会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产生影响。以用电信息采集产品为例,其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电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与地方电网公司等订单需求,由于硬件配套更换需要、电网改造及技术标准升级更新,电力行业产品存在一定的轮换周期。根据国家电网招投标的统计结果,用电信息采集设备的招标需求近年来呈现波动态势。上述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虽然将为整个电力市场带来持续且充足的市场容量,但在轮换周期间市场需求可能存在波动的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物联网技术与下游应用领域市场的快速发展,众多大型企业与新创企业积极踏入智慧公用事业领域,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行业平均利润率下降。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则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资金往来,与威胜控股存在共同客户和共同供应商、共用商号的风险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其他企业存在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主要系基于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行业综合竞争力、采购的便利性、缩短交货周期等实际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角度考虑,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25.06%、12.87%、8.43%和4.13%,关联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57.57%、6.38%、5.86%和3.39%,呈下降趋势,定价公允,为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发行人与上述部分关联方企业存在资金往来系当时出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下属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调剂调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无显著影响,2018年以来已不存在资金往来情形。

  但若未来受下游客户需求、客户结构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或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不足,可能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上升、或存在资金往来情形,有可能对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其他企业存在共同客户及共同供应商,存在共同客户主要系公司下游电网行业高度集中及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领域所致,报告期内共同客户销售额占比分别为36.34%、32.46%、39.25%和35.14%;存在共同供应商主要系:(1)主要客户电网公司等出于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的要求,对控股股东产品电能表、发行人产品采集器、集中器等主要元器件采购有特定的技术指标及认证检测要求,供应商中能够满足相关标准及要求的企业相对集中;(2)就塑胶件等无需通过认证检测的一般元器件,发行人及上述关联方企业基于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甄选机制,均会向细分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较高的龙头企业购买相应的零部件或原材料;(3)发行人与上述关联方企业主要生产场地均集中在湖南等地,同时珠三角、长三角为我国电子元器件、结构件产业聚集地,出于供应链配套、物流及时性和售后服务的有效性考虑,双方均会选择向当地的主流供应商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共同供应商采购额占比分别为36.07%、44.12%、31.41%和17.46%。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销售、采购渠道,与共同客户、共同供应商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定价公允。

  但若未来下游电网行业及主要供应商进一步集中、发行人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不足,可能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向共同客户销售或向共同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及占比上升的情形,将有可能对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从而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3、发行人与威胜控股存在共用“威胜”商号的情形,主要系实际控制人设立威胜集团前身时首次使用“威胜”商号,之后出于集团整体企业形象的考虑,包含发行人在内的部分新设企业继续使用 “威胜”商号。发行人日常经营中独立获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客户认证,拥有独立的合格供应商编码。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威胜控股不存在共用商标的情形。但若未来威胜控股发生诉讼等生产经营方面的风险事项,由于共用商号情形的存在,将有可能对发行人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为聚焦于智慧公用事业领域的物联网综合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以物联网技术重塑电、水、气、热等能源,以提供智慧能源管理完整解决方案为核心,逐步向智慧消防、智慧路灯等领域拓展。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分子公司仍为公司的主要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收入分别为51,993.87万元、66,751.37万元、67,276.22万元和39,999.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42%、67.09%、64.78%和65.21%。因此,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系下游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减少或停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348.71万元、64,277.00万元、71,673.65万元和84,448.27万元,净额分别为61,198.71万元、56,715.40万元、64,100.89万元、75,973.06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61%、34.22%、33.67%、36.75%,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分别为1.07次/年、1.51次/年、1.53次/年、1.57 次/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余额,一方面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性密切相关,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等下游客户会留取收入比例的5%-30%作为质保金;另一方面,公司遵循行业惯例,给予长期合作、信誉良好且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客户一定信用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在1年以内,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债务方主要为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电力公司、水务公司等,应收账款有较好的回收保障,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或公司外部资金环境趋紧时,将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利影响。

  (五)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可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报告期内存货净额分别为15,691.93万元、13,163.82万元、12,187.37万元和11,327.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67%、7.94%、6.40%和5.48%。报告期内,公司如果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会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公司对于主要的原材料采购,如模块类、集成电路类、电容类、塑胶件类等,通过集中谈判,签订长期框架协议进行,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筛选和淘汰,同时引入新的优质供应商,以确保公司原材料的高品质,提高公司材料采购方面的议价能力,保证公司材料采购的相对较低成本;公司产品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发生滞销的风险不大。由于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等技术进步和更新换代较快,从长期来看价格呈下降趋势。若下游行业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竞争加剧使公司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亦或是公司产品升级换代不能符合客户日益变化的需求,则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销路不畅、存货积压的情形。若公司期后客户提货进度进一步放缓或预付款比例有所下降,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期后结转率持续下降,有可能导致逾期未提货或形成亏损合同的情形。若公司存货不能及时周转,加之各类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就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利润因此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期末存货跌价的风险。

  (六)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智慧公用事业行业得益于物联网技术快速的更新迭代,下游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产品、新技术在各行业渗透率不断加速。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持续的研发费用投入机制以及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助于公司能够开发出性能领先、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然而行业客户的多样性和行业技术的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由于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监许可[2019] 2921号文,同意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3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威胜信息”,证券代码“688100”;其中39,984,985股股票将于2020年1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1月21日

  (三)股票简称:威胜信息,扩位简称: 威胜信息

  (四)股票代码:688100

  (五)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500,000,000股

  (六)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50,000,0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39,984,985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60,015,015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7,500,000股,其中华泰威胜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500.00万股,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数量为250.00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239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515,015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8.45%,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92%。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科创板上市规则》第二十二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13.78元/股,本公司上市时市值约为68.9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为30,172.15万元,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illfa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吉喆

  住所:湖南省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

  经营范围:电力自动化终端及系统、用能信息采集终端及系统、能源综合自动化管理系统、工业电气自动化终端及系统、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终端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通信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通信工程;电能监测仪、配电监测及用电管理装置、能耗监测分析与收费系统、智慧交通设备及系统、新能源汽车交换电设施及系统、网络传感器、互感器、通信基站配套设备、售电管理装置、智能营业系统、电气消防安全设备、软件产品、系统解决方案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及销售、通信器材及设备的设计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与工程实施、服务;电能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依托覆盖物联网架构各层级的关键技术储备,主要从事电监测终端、水气热传感终端、通信网关、通信模块、智慧公用事业管理系统软件等物联网各层级软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基于上述产品为客户提供智慧公用领域整体解决方案。

  所属行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电话:0731-88619554

  传真:0731-88619639

  电子邮箱:tzzgx@willfar.com

  董事会秘书:钟喜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威胜集团持有公司40.7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1)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威佳创建持有威胜集团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一期,威胜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天健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吉为直接持有发行人6.00%的股份,并通过持有星宝投资100.00%股权间接持有威胜控股53.00%的股份,而威胜控股通过威胜集团和威佳创建分别持有发行人40.74%、24.26%的股份。据此,吉为合计控制发行人71.00%的股份。吉喆系吉为之子,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3.00%的股份,并担任威胜信息董事长。吉为、吉喆由亲属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74.00%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吉为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北弗吉尼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身份证号码为K602****。吉为先生曾任湖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集团)公司进出口经理、金群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威胜集团董事长,现任威胜控股执行董事兼主席、金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锐顶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吉为先生于2007年起担任湖南省政协委员,先后被授予“中国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第六届中国十大教导型企业家”、“最关注员工发展企业家”、“长沙高新区优秀企业家”及“湖南省职工科技创新奖一特别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吉喆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身份证号码为V070****。吉喆先生历任麦格理大中华区股票资本市场部经理、湖南经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威胜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并兼任威胜控股非执行董事、锐顶国际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锐顶音响有限公司董事、锐顶全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锐顶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锐顶全媒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力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上述主要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情况如下:

  上表披露有关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华泰威胜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威胜1号资管计划”),威胜1号资管计划的募集资金规模为8,000万元,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数量为500.00万股,获配金额为68,900,000.00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参与情况如下:

  威胜1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及其在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含本公司非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后,部分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威胜1号资管计划的持股情况参见本节“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除前述情况外,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安化瑞通、安化耀成、安化明启及安化卓和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化瑞通、安化耀成、安化明启及安化卓和共持有发行人40,457,620股,安化瑞通、安化耀成、安化明启及安化卓和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安化瑞通

  (1)基本情况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化瑞通的认缴出资总额、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2、安化耀成

  (1)基本情况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化耀成的认缴出资总额、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3、安化明启

  (1)基本情况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化明启的认缴出资总额、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4、安化卓和

  (1)基本情况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化卓和的认缴出资总额、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实施完毕的员工持股平台计划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计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安化瑞通、安化耀成、安化明启、安化卓和就本次发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事宜承诺如下:

  1、自威胜信息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也不由威胜信息回购本企业在其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胜信息A股股份。若因威胜信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威胜信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若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威胜信息、威胜信息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威胜信息所有。

  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不存在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八、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威胜1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获配股票数量:5,000,000股

  (二)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10.00%

  (三)获配金额:68,900,000.00元

  (四)本次获得配售股票的限售期限: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五)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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