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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此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主要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的办公。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王远明  胡小龙  苟卫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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