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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李建莉分别持有公司5,942.8594万股、2,181.296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22%、3.8951%;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金飞梅持有公司2,382.0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37%。本次质押后,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分别累计质押数量为5,275.3440万股、2,181.2963万股、1,530万股,分别占其持股总数的88.7678%、100%、64.22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156.87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369%;累计质押数量29,194.8603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3.7028%,占公司总股本的52.133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金生辉、李建莉,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金飞梅的通知,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分别将其持有公司1,760万股、2,181.2963万股、1,5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本次股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9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金阳光投资系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4、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15.34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15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774%,对应融资余额8,000.00万元;金生辉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李建莉、金飞梅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截至目前,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股票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股票质押不会对股东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3)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目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7、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的资信状况

  截至目前,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为自有资金、投资收益、股票红利等其他收入等,偿债风险可控。

  8、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不存在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公司为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9、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目前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股票质押率虽然较高,但不存在强制平仓风险,质押风险总体可控。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平仓风险。金生辉、李建莉、金飞梅将加快资金回笼,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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