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已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与相应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华商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电子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驱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翼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双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商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3只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中与“信息披露”相关的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根据《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于2020年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8880(免长途费),010-5857330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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