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4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和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20日前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截至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仍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相关回复尚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在2020年1月20日前无法完成《问询函》的相关核查反馈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再次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