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4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董事会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要中介机构核查和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20日前回复,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
截至目前,公司与中介机构仍在就有关事项进行核实,相关回复尚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在2020年1月20日前无法完成《问询函》的相关核查反馈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再次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各方持续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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