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6),定于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1月20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书面提议,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提议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公告日,江西鑫盛持有公司股份80,769,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作为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江西鑫盛具备《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均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将上述补充议案主要内容予以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相关文件。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0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月14日和1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0年2月1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熊君、张明骏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0年1月2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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