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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25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依据、内容及修订基金范围

  本公司根据《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旗下25只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等章节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托管协议中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涉及修订的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公司在指定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本公司将据此更新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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