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华侨”)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0,811,647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收到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华融华侨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华融华侨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度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8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已经届满,华融华侨未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融华侨持有公司股份98,735,363股,占公司总股本9.1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华融华侨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华融华侨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度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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