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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翠微集团(以下简称“翠微集团”)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32,435,024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截至2020年1月18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翠微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翠微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翠微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翠微集团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4、公司将持续关注翠微集团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翠微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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