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及补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00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6.0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回购期间,公司已按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进行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进行了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70元/股。
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2,347,5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4.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6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01,961,944.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18)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回购报告书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完成回购。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即2018年12月26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如下:
注:吴绪顺、吴卫东、吴卫红(以下简称“吴氏家族”)为一致行动人,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4月8日为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19年4月8日后其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卫红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2019年9月29日为公司时任董事,其于2019年9月29日辞任公司董事。2019年7月5日起,曾开天任公司董事。
除此之外,经公司内部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2019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7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22,347,537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零。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4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8,358,636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7,089,659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未以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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