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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俊辉先生、黄暕先生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涉及公司产品销售等企业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事项,交易事项市场化程度高,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综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关联方包含鲜当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关联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关联方包含鲜当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鲜当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鲜当家”)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华庄龙禧花园32幢104号房

  法定代表人:黄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9日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的收购、挑拣、包装、保鲜、冷藏、销售;食品销售;水产品的收购、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海产品的收购、销售;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食品配送;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摄像器材、体育器材、皮革制品、陶瓷制品、办公用品、钟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灯具、珠宝首饰、黄金制品、手机、农副产品、化妆品、花卉、盆景、玩具;食盐零售;烟草制品零售;柜台出租;保健食品销售;图书零售;音像制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广告业务;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以下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停车服务、娱乐场所(游艺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鲜当家法定代表人黄曦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俊辉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暕先生系姐弟关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三)”的相关规定,鲜当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有偿等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定价模式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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