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0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1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 7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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