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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武望国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7年向中国银行贷款80,755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上述贷款中55,000万元将于2020年2月15日到期、25,755万元将于2020年3月28日到期。公司拟申请续贷,合计金额为80,755万元,利率为4.75%,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19年向光大银行贷款6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上述贷款中40,000万元将于2020年4月7日到期、20,000万元将于2020年4月18日到期。公司拟申请续贷,合计金额为60,000万元,利率为4.35%,期限为1年。

  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续贷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用于弥补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和签订相关合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武望国、赵杰、曹贤庆、荣君、马占元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临2020-002号《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鼎活性炭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该议案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其正常开展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提供两笔借款,合计金额为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000万元贷款利率为4.5%,贷款期限为3个月;2,000万元贷款利率为4.5%,贷款期限为1年。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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