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累计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种类
委托购买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购买期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在有效期届满之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策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亦将因此而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均按照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决策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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