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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21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786,1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81,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2)。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签订了《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2018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

  (三)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品种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投资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保本。

  2、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流动性。

  3、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为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6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入计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投资收益”科目。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主要收益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9年5月24日-2020年5月23日),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9年5月24日-2020年5月23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到期后一年内(即2019年5月24日-2020年5月23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飞科电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实际投入金额为期间单日最高余额,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3,000万元为2018年12月6日买入的金额,2019年3月7日已经到期,该理财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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