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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海南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于2017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江西雄塑”是指“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河南雄塑”是指“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的部分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实施建设运营“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设施基地项目”,《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完成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原因

  在项目运作的过程中,为遵循海南自由贸易区关于土地政策实施的相关要求,海口市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对海南募投项目用地拆分为一期、二期提供用地。项目实施公司为海南雄塑,于2018年11月30日竞得项目一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为56827.55m2),并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5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海南雄塑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目前项目一期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

  2019年10月10日海南雄塑竞得项目二期用地的使用权(土地面积20000.54m2),并于2019年10月22日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近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19年11月13日,海南雄塑与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项目二期主体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之中。

  受上述土地政策要求的影响,项目一期、二期土地申请、招拍挂的相关手续和程序较为复杂,尽管公司已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但仍然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实现项目建设如期完工。根据该项目目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程序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项目建设时间进行延期,即由2019年7月31日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建设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海南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使海南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采取谨慎的态度调整海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海南募投项目建设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海南募投项目建设期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雄塑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广发证券对雄塑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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