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参照评估结果,以不超过硕方医药12.25%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与大伦医药协商确定股权受让价格,受让大伦医药持有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硕方医药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受让上海硕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大伦医药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参照评估结果,以187.04万元的价格受让大伦医药持有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完成了股权受让金的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硕方医药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100%。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上海大伦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1)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硕方医药12.2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转让股权应包含其附带的所有股东权益,并不带有任何瑕疵,且不附带有任何担保权益。
(3)转让完成后,乙方依据其拥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3、转让股权的份额及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人民币187.04万元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即乙方受让的甲方拥有的硕方医药12.25%股权对应的价格为人民币187.04万元。
4、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照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
(2)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各自承担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费用等。
5、其他约定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
(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裁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大伦医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向大伦医药支付股权受让金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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