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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于2019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新余LED照明配套组件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20,0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截至2020年1月21日已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主办人。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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