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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安吉农商行的部分超期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农商行”)

  本次委托理财赎回的金额:4,880万元

  委托理财赎回产品名称:安芯宝

  委托理财赎回时间:2020年1月20日

  一、本次委托理财赎回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6.88元,共计募集资金14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96,161.9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5,803,838.03元。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3号)。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最新进展详见公司2019-060公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赎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江林、董事王雅琴回避了表决。2018年1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实施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安吉农商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上述资金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实施理财产品购买及后期管理等相关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安吉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江林、董事王雅琴回避了表决。2019年1月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适时实施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8-099公告。

  然而,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存在4笔理财产品超过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理财期限而未赎回的情况,涉及超期未赎回的4笔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24日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购买了10,000万元理财产品

  2018年12月24日,恒林股份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在安吉农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期限为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8-103公告。

  广德恒林购买的安吉农商行理财产品赎回方式为随时支取,截至2020年1月7日,广德恒林10,000万元理财产品本金均已赎回。

  (2)2019年7月5日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购买了5,000万元理财产品

  2019年7月5日,恒林股份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在安吉农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期限为2019年7月5日-2019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6日披露的2019-038公告。

  广德恒林购买的安吉农商行理财产品赎回方式为随时支取,截至2020年1月7日,广德恒林共赎回了2,120万元理财产品本金,尚有2,880万元本金未赎回,存在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理财期限的情况。

  (3)2019年7月8日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购买了1,000万元理财产品

  2019年7月8日,恒林股份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在安吉农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期限为2019年7月8日-2019年12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10日披露的2019-039公告。

  广德恒林购买的安吉农商行理财产品赎回方式为随时支取,截至2020年1月20日,该笔理财尚有1,000万元本金未赎回,存在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理财期限的情况。

  (4)2020年1月14日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购买了1,000万元理财产品

  2020年1月14日,恒林股份全资子公司广德恒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在安吉农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期限为2020年1月14日-2021年1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2020-008公告。

  (5)本次赎回超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发现上述部分理财产品存在超期未赎回的情况后,立即对合计4,880万元超期未赎回的理财产品进行了赎回。本次赎回后,公司不存在超期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上述遗漏事项系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投资和建设。目前上述失误已纠正,为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遗漏,公司将继续加强募集资金管控措施,采取措施避免该类失误的再次发生,并及时进行公告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2018年12月24日至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上述赎回的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购买的安吉农商行“安芯宝”产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甲方:恒林股份,乙方:安吉农商行。

  2、“安芯宝”是指可以开立结算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即本协议中的恒林股份)与安吉农商行签订协议,在约定存期内签约账户中的存款日均及最低留存余额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留存条件时,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账户存款最低留存余额是指客户在约定存期内签约账户存款余额最低的一日的存款余额。

  3、签约账户留存金额:恒林股份签约账户约定期限内留存日均金额最低为1000万元,约定期限内留存余额最低为30万元;在协议有效期内,安吉农商行同意恒林股份对账户最低留存金额进行止付。

  4、约定存期:恒林股份约定的“安芯宝”存期为3年 ,约定存期起始日为 2018月12月19日,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9日。

  5、利息计算:约定日均存款1000万元,年利率为国家法定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43 %:如未达到日均存款1000万元,则按原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约定账户实行按季付息,若未达到上述条件本行支付的多余利息应予以退回。约定存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基准存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同期基准存款利率依照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执行,但调整后的约定年利率不得违反安吉农商行有关存款定价的规定。

  6、“安芯宝”存款约定存期内,按照以下情形计付利息:

  (1)存期起始日至每季末月20日(含)存款达到协议约定的留存条件:安吉农商行对签约账户按季结息,该结息周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实际存期不足三个月,以账户原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于存期到期后按照协议约定利率进行利息清算(以安吉农商行提供的数据为准);

  (2)存期起始日至每季末月20日(含)账户存款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留存条件则该结息周期按照原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且协议自动终止。

  7、其他:

  (1)安吉农商行同意恒林股份随时部分或全额支取签约账户存款本金,但恒林股份应确保约定期限内任意一天的签约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的最低留存余额。

  (2)行政、司法等有权机关冻结、划扣等行为导致恒林股份支取不便或造成损失的由恒林股份承担。

  (3)若恒林股份存入帐户的系募投资金,则结息方式调整为按笔支取后结息,支取后对应该笔利息结清。

  8、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安吉农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上述赎回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8年8月27日

  3、住所: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东路1号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马莲贵

  6、注册资本:64,663.934万

  7、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九)从事银行卡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十)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业务;(十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8、股本结构:截至2019年9月30日,安吉农商行总股本为64,663.934万股,户数为1,638户,其中法人股本总额为30,650.1909万股,占总股本47.40%;自然人股本总额为34,013.7431万股,占总股本52.60%。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安吉丰陵燃气有限公司持股5.56%、安吉联丰家具有限公司持股5.05%、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0%、浙江博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7%、安吉博泰投资有限公司3.56%。

  9、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10、安吉农商行不是为本次交易专设:

  11、上述理财受托方安吉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安吉农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9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85%,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8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5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理财产品可能涉及法律与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及收益的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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