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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权 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121-01号)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277号之一、278号之一、279号之一、280号之一、281之一、282号之一、283号之一、284号之一,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95,547,61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轮候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0年1月16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95,547,610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62%。2020年1月17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95,547,610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7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62%。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宏达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20-004)。

  二、本次股份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2020年1月21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95,547,61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195,547,61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本次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195,547,61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62%。该195,547,610股被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临2019-04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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