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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交易对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诚汽车”)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7月24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中,浩物机电及浩诚汽车出具了《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主要承诺事项如下:

  “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日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则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除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相关承诺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前述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形。依据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浩物机电及浩诚汽车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36个月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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