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52号)。发行人已于2020年1月20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原计划于2020年1月31日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交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相关通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调整发行时间安排,原定于2020年2月3日举行的网上路演调整为2020年2月4日,原定于2020年2月4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调整为2020年2月5日,其他发行时间安排依序顺延。调整后的发行时间安排如下: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等事项的时间调整,及时查阅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发行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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