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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时间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 “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2967号)。发行人已于2020年1月14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并启动发行,原计划于2020年1月31日安排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并于同日刊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交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相关通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调整发行时间安排,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的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及《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刊登调整为2020年2月3日,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进行的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调整为2020年2月4日,其他发行时间安排依序顺延。调整后的发行时间安排如下: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网上网下缴款等事项的时间调整,及时查阅赛特新材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发行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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