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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复材”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诚投资”)的告知函,海诚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6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

  (二)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海诚投资持有股份4,570.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使用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000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价格区间:减持的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而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海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海诚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海源实业承诺:自2016年1月6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海诚投资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海诚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海诚投资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海诚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海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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