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19年10月11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楷富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81,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2)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5,0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3)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4,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4)上海创丰昕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6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5)温州东仑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仑金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3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过半,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自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1,280,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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