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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曾于2019年10月0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持有我司股权比例5.55%的股东湖南华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集团”)、及其持有我司股权比例1.64%的一致行动人彭程计划减持我司股票,其中,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64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1.99%);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280,000股(占我司总股本比例约3.9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1月31日,华夏集团持有我司股份29,696,224股,占我司总股本的5.55%,华夏集团一致行动人彭程持有我司股份8,787,420股,占我司总股本的1.64%,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我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我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华夏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交地产股票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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