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2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因武汉及全国各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量显著增
长。公司产品主要为伤口与包扎护理类、手术/外科类、感染防护类、组合包类等一次性医用耗材。公司再次郑重提示投资者,口罩等防护用品仅为公司众多产品品类之一,近期口罩等防护用品需求量的增加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 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