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且回购股份总数不超过1,150万股(含),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302,082,162股的3.81%,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 月 23日及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1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07)。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共计36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88,83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即2020年1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029,500股。截止2020年1月31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07,375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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