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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琼瑛女士提交的《关于提议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提议人吴琼瑛女士于2020年1月28日向公司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吴琼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8,895,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具体内容

  1、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议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3、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

  4、提议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5、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719,957,123股为基础,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5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1,052,631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2%;按照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526,31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46%。具体回购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吴琼瑛女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提议人吴琼瑛女士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吴琼瑛女士承诺自2020年2月4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2022年2月4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吴琼瑛女士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

  提议人吴琼瑛女士承诺自2020年2月4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至2022年2月4日止)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吴琼瑛女士的提议后,对上述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了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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