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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3日15:3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64名,代表股份3,335,208,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60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1,547,062,6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972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7名,代表股份1,788,145,7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48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48,499,94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2.4255%;反对:1,586,708,50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7.57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99,0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9009%;反对:  19,468,7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09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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