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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0-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5,067,093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8号)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天洋”)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分别为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刘欢以及朴艺红,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5,067,09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59%,将于2020年2月13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万股。

  2018年2月13日,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东上海橙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李铁山、朱万育、马喜梅;公司监事马胜家、张建洪、孙高峰;以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名股东共计持有股份9,248,850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4,248,8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751,1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天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8,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78,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523,50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476,49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天洋: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1,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09,2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132,90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5,067,09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天洋: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哲龙(亦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持对发行人控制权及发行人战略决策、日常经营的相对稳定性,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其他限制的条件下,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李明健、朴艺峰(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除为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李顺玉、刘欢、朴艺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天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天洋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海天洋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上海天洋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5,067,09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3日;

  3、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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