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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及重组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对审核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并在《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及补充披露,重组报告书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十四、结算中心情况”之“(一)结算中心存款情况”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实施资金独立存放的具体措施。

  2、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三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披露了天业集团统购统销模式下不同主体之间定价的公允性及后续相关保障措施。

  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意见的回复及修订后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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