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需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2月4日上午 9:15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2月4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126,843,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47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6,838,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846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含股东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议案之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4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5.2632%。
1.02选举黄清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3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3.5263%。
1.03选举何少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3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3.5263%。
1.04选举许志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3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3.5263%。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议案之独立董事》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江曙晖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4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5.2807%。
2.02选举刘晓海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5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7.0351%。
2.03选举郭小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4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7%;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5.2632%。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何少平先生、许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江曙晖女士、刘晓海先生、郭小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以累计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王惠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678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9%;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8.7895%。
3.02选举王艳超女士担任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6,838,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58%;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7.0175%。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王惠女士、王艳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昌儒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20年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厦门)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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