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5 证券简称:*ST厦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灌口南路 668 号之八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功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王志伟先生因公务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艺虹女士和唐冲先生因公务请假;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子公司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转让土地及地面建筑物暨更新相关评估数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臻臻、邢志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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