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八期产品5
委托理财期限: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实施。(公告编号:2019-080)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20号”《关于核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72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77,700.00元(其中:承销机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3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23,477,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942,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4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八期产品5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20年2月5日
4、产品到期日:2020年5月5日
5、产品预期收益率(年):1.430%/3.700%/3.800%
6、产品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0: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7、观察水平及收益率确定方式: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小于等于1.0100,产品收益率按照1.430%执行;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大于1.0100,小于N+0.0390,收益率按照3.700%执行;若观察日标的汇率大于等于N+0.0390,收益率按照3.800%执行。N为2月17日挂钩标的汇率。
8、产品收益计算方式:计息方式:30/360,每个月30天,每年360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产品费用及税费:公司承担的产品费用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托管费、销售手续费以及银行管理费等,公司还需承担产品运营过程中因投资等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本产品的产品预期收益率已扣除以上产品费用及税费,为公司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率)。
11、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保证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相关收益,保证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能够确保募投项目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很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很小。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 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8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6.2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归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 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除合同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在产品到期日前提前终止。
(二)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委托理财所购买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变化、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等情形,都将使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提前终止、兑付延期的风险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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