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0-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目前没有盐酸阿比多尔的生产及销售。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2月4日、2月5日和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占有控股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金湘江药业”)51%的股权。
千金湘江药业于2015年10月获得盐酸阿比朵尔片的临床批件,但至今未获得生产批件。目前公司没有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对公司业绩没有影响。千金湘江药业的产品利巴韦林颗粒2018年度营业收入456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7%;2019年1-3季度营业收入230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88%。当前该产品的销售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4日、2月5日和2月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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