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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0-0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31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任届期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经股东单位推荐,监事会提名李维先生、冯琴女士、陈建女士3人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李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冯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陈建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2名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7日

  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维,男,1984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年9月—2011年3月任江苏盛虹化纤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1年3月—2013年3月任江苏中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3月—2015年3月任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3月—2017年5月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冯琴,女,1973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主建国会会员,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

  2006年10月—2017年4月任职于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历任副经理、经理,2017年5月—2018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9月—2019年1月任苏州盛泽云纺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运营服务部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目前兼任苏州市吴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创联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建,女,1979年1月出生,汉族,江苏吴江人,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英语专业本科学历。

  2010年2月—2012年3月任汾湖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招商二科副科长,2012年3月—2018年12月任盛泽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招商科科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目前兼任江苏盛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盛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特别说明:

  1、上述3位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上述3位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公告日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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