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通知,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吴相君、吴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以岭医药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以岭医药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