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月4日至2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的涨幅较深交所中小板综合指数偏离值累计达22.52%,属于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目前除受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影响而须按各生产基地所在地政府的要求适当推迟复工之外,其他事项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已于2月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当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在110.16%至204.73%之间,金额区间为8365万元至12129万元之间。该数据目前无需要修正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未发现有公共媒体报道的可能导致本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且本公司未披露的消息;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且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前期公告的本公司附属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设立的工厂即将为北美某电动汽车生产商供货的事项,预期对公司整体业绩具有积极影响,但其影响的具体金额和程度将视该电动汽车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和后续供货价格而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受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本公司部分生产基地春节假期后的复工时间由原先的1月31日推迟至2月10日,这一情况将对2月份的产量形成影响。本公司已及时协调了客户及供应商,予以妥善应对和部署。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信息请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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